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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师范学院的毕业女大学生黄蓉(化名)近日在应聘某培训学校文案一职时,因为是女生而被拒后,向法院起诉该校(限招男性),随后,其“英雄壮举&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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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某师范学院的毕业女大学生黄蓉(化名)近日在应聘某培训学校文案一职时,因为是女生而被拒后,向法院起诉该校(限招男性),随后,其“英雄壮举”获得了11座城市女青年发起的联名信支持。

  其实,类似“黄蓉”案已屡见不鲜,本报记者对长沙一些高校往届和应届女大学生分别展开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相比于往届女生的一味忍让,在应届女大学生调查中,有18%的女生会选择跟黄蓉一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招聘单位说“不”。

  调查显示,超五成往届女生求职曾受歧视

  全国妇联发展部曾经发表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56.7%的被访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91.9%的被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本报对往届女生的调查也显示,有52%的受访者在求职时,遇到过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在“招聘启事阶段就直接注明性别要求”的环节最多,高达68%;50%是在筛选简历时被直接刷掉。

  面对这些就业歧视,48%的人都选择了隐忍,虽然“不满,但无可奈何”,还有40%的人则是“正常接受”。面对职场的种种不公平,有66%的往届女大学生称,会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后,再慢慢找工作”,而并非降低自己的就业标准。

  遇“歧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者增多

  针对新的应届生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58%的女生并不担心找工作时,会遇到性别歧视。即使遇到了,34%的女生会表示“不满,无可奈何”,26%的会“正常接受”,还有22%的女生会“向雇主表示不满”。

  而像黄蓉一样,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权益的女大学生也不在少数,调查显示,18%的受访者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相比往届无人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可见法律意识在大学生脑海里逐年增强。

  对求职失利,女性应理性看待

  对于女性求职者可能遇到的歧视,前程无忧市场公关部总监冯丽娟认为:“如果说女性求职者把求职被拒或者从业中升职未果,都归结于‘性别歧视’,这是不够理性和客观的,这个观点被过度放大了。”

  冯丽娟分析说,如今,女性受教育的情况普遍提高,类似财务、人力资源、综合行政、销售等众多岗位也以女性居多,建议女性摆正心态,在求职过程中,首先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根据自身的职业规划善于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自己对未来职业的计划,而在职场上,则要摆脱“被照顾、被理解”的心理,因为企业只会看到谁的能力更出色,谁更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女性主观上不要把找工作的失利和发展上的挫败归结于“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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